全市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及个人;
按照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行政执法质量提升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司发〔2022〕4号)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做好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我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编制了《鄂尔多斯市农牧局不予处罚事项清单》《鄂尔多斯市农牧局从轻处罚事项清单》《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减轻处罚事项清单》《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详见附件),现予公布。
附件:1.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不予处罚事项清单.pdf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