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区直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中央驻宁各单位,各大型企业:
《宁夏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已经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7月1日
文字解读:
《宁夏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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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夏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