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州市推进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及运行管理的实施方案》(惠农〔2021〕244号),市农业农村局于2022年3月组织各县(区)开展了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与监测工作。经各县(区)审核推荐、专家组评审、征求市直相关部门意见,经市农业农村局局党组会议研究,惠州市国惠兴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符合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标准,惠州市广丰农牧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符合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监测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
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产业促进科 金立红
联系电话:2808266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