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农办政改[2022]6号)精神,经研究,拟推荐东凤镇农业农村局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3日至2022年11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林燕珊;联系电话:0760-88228912;电子邮箱:zsjgk@126.com。
附件:1、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2、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3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wps
附件下载: 附件2: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东凤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