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牧局关于保留证明事项的公示
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按照减证便民的原则,经过梳理规范,兴安盟农牧局在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行政许可事项中保留证明事项1项,现予以公示。
兴安盟农牧局
2022年11月4日
原文链接:http://nmj.xam.gov.cn/xamagri/1023721/1023756/1023713/5354144/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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