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数字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数据赋能建设“无证明之省”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数字强省办发〔2022〕3号)和省直部门(单位)电子证照“发证”清单(第二版),我厅积极拓展电子证照证明应用,深化数据共享,形成第一批电子证照证明“用证”事项清单,现予公布。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9月29日
附件: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第一批电子证照证明“用证”事项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