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业农村(农机)部门: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三秋”机械化生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并提出以下意见一并贯彻落实。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策落实。切实落实《广东省支持2022年晚造粮食生产12条措施》,加快推动水稻烘干中心建设,加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等项目内的拖拉机、收割机及驾驶员登记注册和年(检)审管理,提前做好“三秋”期间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预案,强化农机安全宣传,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各类气象灾害带来的影响,消除农机事故隐患,预防农机事故发生。
二是公示农机保障热线电话。请各县(区)认真核实“三秋”农机保障热线电话(附件),如需变更或修改,请于9月29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市局农机科,本市“三秋”农机保障热线电话汇总表将在“惠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