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听证要求,本单位决定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案由:未经批准填海行政处罚案。
当 事 人:惠州大亚湾区澳头街道小桂村杨屋村民小组。
听证时间:2022年10月18日10时00分。
听证地点: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洋综合执法大队(惠州市大亚湾区澳头街道华瀛大厦20楼)。
旁听事项:有意旁听的人员可于2022年10月17日前的办公时间内,电话联系本单位办理有关手续,提供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并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因疫情防控及听证场所容量有限,额满为止)。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请传真至0752-2393513,或者发送至hzhyzf@huizhou.gov.cn(身份证复印件上建议标注“此件仅用于惠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行政处罚听证旁听,其他用途无效。”)。旁听人员请于听证会开始前半小时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听证地点签到,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并遵守听证纪律。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办公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江北段43号。
联系电话:0752-2373466,传真:0752-2393513。
特此公告。
惠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