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安徽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之规定,依据《安徽省兽药兽药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评定标准》,我局组织专家对定远县刘玲珠牧业经营部等兽药经营企业开展兽药GSP(兽用中药、化学药品)现场检查验收。现将拟推荐为兽药GSP验收合格的40家企业(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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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