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财〔2021〕151号)和《锦州市农业农村局 锦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锦农发[2021]269号)中《锦州市2021年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市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工作专班办公室聘请辽宁鑫越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2021年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贷款贴息项目进行专项审核验收。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根据验收报告,现将2021年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项目贷款贴息情况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用真实姓名以信函或电话形式反馈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公示期: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28日。
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 沈喜波 3862195
市财政局 张 雪 3145817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中央大街3段36号902室
附件1:2021年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贷款贴息情况表
锦州市农业农村局 锦州市财政局
2022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