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恢复渔业资源,改善大辽河水域生态环境,增加渔民收入,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十四五”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22〕1号)、《辽宁省农业农村厅2022 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渔业增殖放流实施方案》(辽农办渔发〔2022〕6 号)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营口市农业农村局将在2022年10月24—28日期间我市大辽河干流水域开展淡水鱼(鲢、鳙、鲫鱼)增殖放流工作,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省农业农村厅:鲢鳙120万尾 规格为12cm及以上
市农业农村局:鲢鳙30万尾 规格为12cm及以上、
鲫鱼16万尾 规格8cm及以上
营口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21号
界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现场参与、监督。
监督电话:0417-2888779 、2952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