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内财农〔2022〕1192号)精神,下达我市农业生产救灾资金1096万元,用于灾后恢复生产。经市农牧局党组会议研究,现将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分配情况(名单附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7日至2022年10月1日,公示期五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鄂尔多斯市农牧局种植业科联系,电话:0477-8581897。
附件: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分配情况表
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分配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