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自治区下达鄂尔多斯市盐碱地普查项目资金169.1万元,用于全市6个普查旗区的3270个表层样点的外业调查采样工作。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及盐碱地普查项目资金的通知》(内财农〔2022〕1221号)要求,每个样点调查采样费用标准为517.4元,根据各旗区盐碱地普查样点任务数量,分别测算得出资金分配金额。
经市农牧局党组会议研究,现将2022年中央盐碱地普查项目资金分配情况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至10月28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与市农牧业生态与资源保护中心联系。
联系人:刘俊梅 联系电话:0477-8582302
附件:2022年中央盐碱地普查项目资金分配表
鄂尔多斯市农牧业生态与资源保护中心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