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和盟农牧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经研究确定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个,现将《兴安盟农牧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如下:
我局将认真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落实决策启动、草案起草、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请示报告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兴安盟农牧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按程序调整。
2022年10月25日
兴安盟农牧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1 | 兴安盟畜禽核心育种场认定和管理办法 | 种业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