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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渔业水域环境监测项目采购公告

来源: 镇江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2-09-20 作者:佚名

  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镇江市水产技术指导站的委托,现对其2022年渔业水域环境监测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2022年渔业水域环境监测项目

  项目编号:ZJHX-(2022)F商字第0456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在全市范围内设置40个监测点,生产季节对监测点的水源和塘口不定期进行水质抽检,年底对40个监测点的塘口和尾水进行水质抽检,另在开展不少于50次飞行监测。检测内容主要是按照《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32/4043-2021),对悬浮物、pH、总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五项指标进行检测。(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3万元,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合格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以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需具有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中包含本项目所需的所有检测项目指标。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人数量 1名。

  四、磋商文件的领取(没有登记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本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接受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如通过邮箱报名,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至“邮箱:zjhxztb@163.com”,报名费汇至保证金账户);

  地

点: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镇江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幢206室)

  时

间:自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9月27日,每日9时至16时(节假日除外)

  内勤经理及获取文件联系人:严莹

联系电话:13914555697,0511-88083481;

  标书答疑联系人:高建新

联系电话:13952857206;

  登记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3) 供应商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咨询采购代理机构报名联系人提供)。

  五、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以公告时间为准)

  (一)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2年9月30日9:00 ;

  (二)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9月30日9:3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及投标地点:镇江市农业农村局10楼会议室(镇江市丁卯桥路97号)

  注:因疫情防控,本项目投标文件可接受邮寄投标:即申请邮寄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并以非现场方式“电话”参与评审的必要环节。邮寄件须在外包装显著位置注明标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无标识或标识模糊不清的,不予接收。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并由接收人签收,外包装破损的邮寄件不予接收。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疫情期间的寄件速度并自行承担邮寄件损失或损毁的一切风险。

  六、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建新

联系电话:13952857206

  联系地址:镇江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幢206室

  采购人:镇江市水产技术指导站

  联系人:马梁

电话:

0511-88879253

  地

址:镇江市丁卯桥路97号

  七、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请供应商另行准备一份与纸质响应文件一致的PDF电子文档(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开标现场随磋商响应文件一同提交。

  八、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次磋商收取保证金。供应商在磋商时,需交纳人民币5200元(人民币伍仟贰佰元整)的磋商保证金给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磋商保证金仅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达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否则磋商响应无效。磋商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随磋商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收款单位: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镇江润州支行

  帐

号:9902000523781540

  九、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原公告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原文链接:http://snyncj.zhenjiang.gov.cn/nyncj/tzgg/202209/cf95869ccacb49ffbeb43f3dae2fbce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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