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促进乡村振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牵头代拟了《宜宾市农村生产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拟以市政府规章出台。为增强立法的民主性、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立法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及地点
时间:暂定2022年9月27日下午14:30,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地点:市农业农村局8楼会议室(中山街市委大院联合办公大楼)。
二、听证内容
听取社会各界对《宜宾市农村生产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三、参加人员
(一)听证陈述人:听证陈述人共22人,由以下类别组成:乡镇相关工业企业代表4名;屠宰企业代表2名、水产养殖专合社代表2名、种养殖专合社代表2名,农民代表2名;行业协会、学会、群团组织代表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法学专家1名、农村生产污染防治专家代表5名。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的社会各界人士、有关组织代表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报名人数超出各类别人数的,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各类别的听证代表;报名人数低于各类别人数的,剩余的名额将由听证会组织方直接邀请相关人员或有关组织代表参会。
(二)听证旁听人:听证会设立旁听席,共20人。欢迎各界人士、有关单位代表报名,作为听证旁听人参加旁听,听证旁听人依据报名先后顺序确定。
四、报名时间
从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9月26日17:30时截止。
五、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
1.信函报名:信函请寄至宜宾市农业农村局执法监督支队(宜宾市叙州区金少江大道44号宜都崇文综合楼501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
2.电话报名:13990923084;
3.邮箱报名:1599268120@qq.com;
4.现场报名:宜宾市叙州区金少江大道44号宜都崇文综合楼501室。
(二)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需填写《立法听证会报名表》,并就听证内容附简要意见文字材料一份。
(三)听证会要求
1.持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听证会;
2.听证会上,听证陈述人先作简单自我介绍,然后陈述相关意见和依据;
3.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报名参加。
附件:1.立法听证会报名表
2.《宜宾市农村生产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草案)》
宜宾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25日
附件1:立法听证会报名表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民族 | |
职业 | |
文化程度 | |
身份证号码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通信地址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注明身份所属机关) | |
本人意见要点 |
注:本人意见可另附页。
原文链接:http://nyncj.yibin.gov.cn/xxgk_86/tzgg/202208/t20220825_17635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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