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农机化工作要点的通知》、《2022年福建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和补短板推进行动实施方案》及2022年我局部门预算安排,结合各县(市)区农机项目资金需求,我局拟向市财政局申请从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农业产业发展扶持”专项经费中调整列支农机项目补助资金45万元,切块下达至福清市、长乐区、永泰县和连江县,其中福清市15万元,长乐区、永泰县和连江县各10万元,资金分配表见附表。经局务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我局反映。
公示期为2022年8月23日-8月31日。
公示电话:83352504(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83348409(驻局纪检监察组)
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接待处室:农业机械化管理处、驻局纪检监察组
来信投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驻局纪检监察组
(邮政编码:350026)
电子邮箱:fzsnyj123@163.com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23日
2022年市级农机项目资金分配表
| 县(市)区 | 补助金额 | 备注 |
| 福清市 | 15万元 | 数字农机服务平台及现代农机装备样板展示厅项目:补助市农机中心15万元,用于建设数字农机服务平台及现代农机装备样板展示厅。 |
| 长乐区 | 10万元
| 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项目:补助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10万元,用于添置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农机装备。 |
| 永泰县 | 10万元 | 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项目:补助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10万元,用于添置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农机装备。 |
| 连江县 | 10万元 | 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项目:补助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10万元,用于添置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农机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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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金额 | 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