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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2年农机项目补助资金的公示

来源:福州农业局 时间:2022-08-25 作者:佚名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农机化工作要点的通知》、《2022年福建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和补短板推进行动实施方案》及2022年我局部门预算安排,结合各县(市)区农机项目资金需求,我局拟向市财政局申请从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农业产业发展扶持”专项经费中调整列支农机项目补助资金45万元,切块下达至福清市、长乐区、永泰县和连江县,其中福清市15万元,长乐区、永泰县和连江县各10万元,资金分配表见附表。经局务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我局反映。

  公示期为2022年8月23日-8月31日。

   公示电话:83352504(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83348409(驻局纪检监察组)

  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接待处室:农业机械化管理处、驻局纪检监察组

  来信投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驻局纪检监察组

  (邮政编码:350026)

  电子邮箱:fzsnyj123@163.com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23日

  

  

  

  

  

   2022年市级农机项目资金分配表

  县(市)区

  补助金额

  备注

  福清市

  15万元

  数字农机服务平台及现代农机装备样板展示厅项目:补助市农机中心15万元,用于建设数字农机服务平台及现代农机装备样板展示厅。

  长乐区

  10万元

  

  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项目:补助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10万元,用于添置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农机装备。

  永泰县

  10万元

  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项目:补助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10万元,用于添置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农机装备。

  连江县

  10万元

  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项目:补助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10万元,用于添置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农机装备。

  

  合计金额

  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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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j.fuzhou.gov.cn/zz/xxgk/tzgg/202208/t20220823_442119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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