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业农村局(畜牧中心)、局有关科(中心):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部分资金使用计划和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计财发〔2021〕37号)文件精神,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已部分提前下达。为合理统筹细化安排资金,确保政策有效落实,现将相关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和任务清单下达你们,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细化资金任务安排。各县区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根据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下达的任务清单,细化工作任务,严格落实约束性任务,科学分配安排指导性任务。安排任务不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