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盂县、郊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2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阳财预〔2022〕21号)文件要求,现下达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市级配套资金198万元(具体金额见附件),同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金计划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晋农建发〔2022〕2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第一批农田建设任务和中央财政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晋农计财发〔2021〕34号)以及《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分担标准的通知》(晋财农发〔2019〕71号)等文件要求,我市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6.6万亩,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98万元。分县区资金分配情况详见附件。
二、资金监督管理
1.严格项目和资金管理。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快初步设计的进度,力争4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要严格按审核批复的初步设计执行,切实加强对工程建设和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的“四制”管理制度,积极推进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各县(区)要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9﹞46号)精神,及时足额落实地方财政资金,资金要严格在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支出范围内支出,严禁挤占挪用。各县(区)要将资金使用计划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2.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要求,按照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和资金情况,做好区域绩效监控和绩效自评工作。同时,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建立农田建设项目调度制度的通知》(晋农建发﹝2019﹞6号),定期报送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市级财政资金分配情况表
阳泉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8日
附件:
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
市级财政资金分配情况表
| 县区 | 2022年任务(万亩) | 2022年市级财政配套资金(万元) |
| 平定县 | 2.18 | 65.4 |
| 盂县 | 4.27 | 128.1 |
| 郊区 | 0.15 | 4.5 |
| 合计 | 6.6 | 1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