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经行政村申报,县(区)推荐,我局组织实地核查,并经征求河池市清廉乡村建设专责组各成员单位同意,拟推荐我市宜州区屏南乡合寨村、巴马瑶族自治县那桃乡民安村、南丹县芒场镇巴平村等3个行政村作为自治区清廉示范村培育创建对象。现对拟推荐的行政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25—29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使用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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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