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第一届广西乡村振兴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55号)要求,河池市成立了第一届广西乡村振兴突出贡献奖河池市评选推荐工作小组,组织开展第一届广西乡村振兴突出贡献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经县(区)推荐和市直部门申报,并经第一届广西乡村振兴突出贡献奖河池市评选推荐工作小组召开会议评审,拟向自治区推荐河池市农业农村局等26个先进集体(含备选)和罗慧等49名先进个人(含备选)。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29日至8月2日。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河池市评选推荐工作小组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收信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街道南新西路70号
意见受理电话:0778-2110719
附件:1.广西乡村振兴突出贡献奖河池市拟推荐先进集体
2.广西乡村振兴突出贡献奖河池市拟推荐先进个人
第一届广西乡村振兴突出贡献奖河池市
评选推荐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