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有关公示条款规定,经珠海市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对下列评审拟通过人员进行公示(见附件1)。公示时间从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7月25日止。
请公示人员所在单位填写《单位公示表》(见附件2),盖上单位公章后张贴于单位公告栏等显著位置,做好公示意见的收集、整理和核实工作。待公示结束后,于2022年7月29日17点前,将填写的《评委会评审拟通过人员公示情况反馈表》(见附件3)pdf扫描件报送至评委会邮箱:snyncjrsk@zhuhai.gov.cn,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统一格式为“公示编号+姓名+职称取得方式(评审或初次职称考核认定)”。
若对公示人员取得职称有异议,请书面向珠海市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凡不签署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以及在公示时间截止后(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反映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元先生;联系电话:0756-2236036;邮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路268号211室;邮政编码:519000。
附件:1.2021年度珠海市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
2.单位公示表
3.评委会评审拟通过人员公示情况反馈表
珠海市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18日
附件1:2021年度珠海市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
一、评审方式拟通过人员名单
公示编号 | 单位名称 | 姓名 | 专业 | 级别 |
PB0002 | 珠海市金湾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陈敏龙 | 兽医 | 中级 |
PB0004 | 珠海市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 吴泽宽 | 兽医 | 中级 |
PB0005 | 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 | 吴智民 | 兽医 | 中级 |
PC0001 | 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 | 黄旭晖 | 农产品加工与检验 | 助理级 |
PC0002 | 珠海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 陈浩然 | 园艺 | 助理级 |
PC0004 | 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人民政府 | 周海棠 | 兽医 | 助理级 |
二、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方式拟通过人员名单
公示编号 | 单位名称 | 姓名 | 专业 | 级别 |
RB0001 | 珠海市斗门生态农业园管理委员会农业科技推广中心 | 李猛 | 水产 | 中级 |
RB0002 | 珠海诚汇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石小坤 | 水产 | 中级 |
RB0003 | 珠海海壹水产饲料有限公司 | 马霞 | 水产 | 中级 |
RB0004 | 广东植物龙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范小燕 | 植物保护 | 中级 |
RB0005 |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何家俊 | 畜牧 | 中级 |
RC0001 | 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 | 滕震 | 水产 | 助理级 |
RC0003 | 珠海云洲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张迎云 | 农业资源环境 | 助理级 |
RC0004 | 珠海恒劳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毛灿 | 水产 | 助理级 |
RC0005 | 珠海市斗门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 李佩静 | 农产品加工与检验 | 助理级 |
RC0007 | 珠海长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黄玉波 | 畜牧 | 助理级 |
RC0008 | 珠海乡意浓有机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曾光辉 | 植物保护 | 助理级 |
RC0010 | 珠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游静娴 | 植物保护 | 助理级 |
RC0011 | 珠海市斗门区市政管理所 | 吴志伟 | 园艺 | 助理级 |
RC0012 | 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叶思毅 | 畜牧 | 助理级 |
RC0013 | 珠海长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洋王国 | 何康立 | 兽医 | 助理级 |
RC0015 | 珠海市斗门区园林绿化所 | 钟雪野 | 植物保护 | 助理级 |
RC0016 | 珠海市斗门区市政管理所 | 王少婷 | 植物保护 | 助理级 |
附件2:单位公示表
经珠海市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人员分别取得职称,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
年月日至月日止。
取得职称人员名单:
若对公示人员取得职称有异议,请书面向本单位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凡不签署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以及在公示时间截止后反映的,一律不予受理。
单位联系人:电话:
地址: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评委会评审拟通过人员公示情况反馈表
评审拟通过人员姓名 | | 单位 | |
评审取得 何职称 | | 取得 方式 | (评审或初次职称考核认定)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至月日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按实际公示时间填写) |
单位收到 投诉件数 | |
单位对公示反映的意见以及核实 情况 | |
单位对公示情况的意见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备注:1.待公示结束后,于2022年7月29日17点前,将此表pdf扫描件报送至评委会邮箱:snyncjrsk@zhuhai.gov.cn,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统一格式为“公示编号+姓名+职称取得方式(评审或初次职称考核认定)”;2.评审拟通过人员如有多名,可附页,注明“见附页”即可。
原文链接:http://www.zhuhai.gov.cn/zhsnyncj/gsgg/content/post_33176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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