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农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办理安徽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电子通行证的相关通知
为确保市域内(含三县)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运输通畅,按照安徽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审核发放使用的通知》(皖疫防办〔2022〕370号)要求,请有关农业企业、农业经营主体从微信小程序“安徽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自主申请电子通行证。附:http://www.ahwang.cn/anhui/20220601/2386134.html(2022年6月1日,安徽网关于安徽正式启用重点物资运输车辆电子通行证的新闻报道)
原文链接:http://nyncj.bengbu.gov.cn/xwdt/tzgg/91676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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