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进一步压紧压实普法责任,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的要求,特制定《锦州市农业农村局普法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锦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8日
锦州市农业农村局普法责任清单
为加大全民普法力度,进一步压紧压实普法责任,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锦州市落实辽宁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现制定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如下:
一、共同普法责任
1.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牵头部门:法规科、机关党组织办公室
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突出学习宣传宪法。进一步落实省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通知》(辽委发〔2018〕12号),精心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进农村”宣传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
牵头部门:法规科
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3.突出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突出抓好对党章和准则、条例等各项重要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
牵头部门:机关党组织办公室
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4.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将《民法典》列为全局领导干部年度学法必修课,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和旁听庭审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针对农村干部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民法典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相关规定。
牵头部门:法规科、机关党组织办公室
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5.突出学习宣传《行政处罚法》。开展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普法宣传,组织全部执法人员观看学习《行政处罚法》公开课,开展学习《行政处罚法》专题讲座。
牵头部门:法规科
责任部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市渔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6.突出学习宣传《国家安全法》。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局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7.突出以案释法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以案释法工作的意见》,强化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普法工作,积极运用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典型案例。
牵头部门:法规科
责任部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市渔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个性普法责任
1.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充分认识学习宣贯《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重要意义,结合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广泛开展面向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法制宣传。丰富学习宣传方式,利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通过各类媒体渠道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推动党员干部群众深刻理解法律的精神实质,营造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良好法治氛围,形成推动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牵头部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
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以3.15为契机,以农资打假为重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和农技专家深入基层群众中答疑解惑,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农资打假启动仪式等活动,重点宣传新修订的《种子法》,增强广大农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增强种子、农药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
牵头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科
责任部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市渔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3.宣传《动物防疫法》。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发放普法手册、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做好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培训宣传工作。对于《动物防疫法》中关于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的内容,结合《锦州市养犬管理办法》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牵头部门:动物防疫科
责任部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4.宣传《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3.15打假活动为契机组织区县进行培训宣传,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食用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任务工作指南》等宣传资料等方式,重点宣传农业部新出台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假劣兽药、饲料、违法使用违禁物质典型案件,营造严打制假售假添加违禁物质行为的氛围。
牵头部门:兽药饲料科
责任部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5.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组织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培训,邀请省农业农村厅、市法院、市农业农村局相关专家和工作人员具体解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例、宅基地管理与执法、农村土地承包与实务等。通过设立宣传点位,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规范发展。
牵头部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
责任部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6.宣传《渔业法》和《兽药管理条例》。通过广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入户走访,微信自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开展《渔业法》宣传,为群众普及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捕捞行为的危害以及要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通过宣传《兽药管理条例》和发放《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指导养殖户规范用药,努力做到宣传材料入村、入场、入户,持续提高从业人员规范用药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水产品质量安全稳步提升,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正确理解渔业法律法规、切实遵守渔业安全生产。
牵头部门:渔业渔民渔船科
责任部门:市渔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7.宣传《农业机械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制作并推广“农机安全说”公众号,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国家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宣传农机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利用“6·16安全咨询日”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深入乡镇、农村大集开展农机安全宣传,向农机驾驶员、农机操作人员、广大农民群众发放《致农机驾驶员一封信》等形式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懂法、守法和安全生产的意识,提高农机驾驶员在农业生产中事故预防、避险防护、自救互救的能力,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牵头部门:农机管理科
责任部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8.宣传《安全生产法》。深入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印发锦州市农业领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工作方案,将安全生产普法宣传纳入常态化宣传内容。通过滚动播放宣传语、利用网站新媒体普法、开展集中专题学习、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学习等方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五进”活动,突出安全生产“进企业”“进农村”,提升全民安全生产法治意识。
牵头部门:安全生产科
责任部门:负有安全生产责任的科室,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市渔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细化普法责任。各处室、单位要提高认识,将普法责任落实作为重点工作,把普法工作融入农业行政管理、监督执法和公共服务的各环节、全过程。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对照普法责任清单,制定普法计划,将普法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普法任务高效完成。
2.多措并举,提高普法实效。要因地制宜、因材施教,区别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通过集中培训、法制讲座、以案释法、媒体宣传、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构建立体普法格局。将旁听庭审活动学法用法的重要形式,强化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普法工作,注重在“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点,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加强法制宣传,提升普法知名度和群众参与度。
3.及时总结,做好迎检工作。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11月底对普法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检查。各科室、单位对照普法责任清单将本年度普法工作落实情况(包括照片、宣传报道等佐证材料)于11月15日前报法规科,由法规科汇总形成我局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工作总结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