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蓬江区、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粤财农〔2022〕10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4日
附件:
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pdf
原文链接: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nyncj/zwgk/tzgg/content/post_264627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