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和风险监测工作,不断提高兽药产品质量,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2022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农办牧﹝2022﹞1号)和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饲料兽药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通知》(鄂农办函﹝2022﹞65号)文件要求,6月21日咸宁市畜牧兽医局组织专班赴嘉鱼县、赤壁市、崇阳县对兽药生产企业、兽药经营门店和养殖场进行抽检。
本次抽检共检查兽药生产企业1家,兽药经营门店1家,养殖场1家,本次专班共抽检12个批次76盒(袋)兽药进行送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