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全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连依法办〔2022〕5号)、《关于规范全市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从轻)行政处罚的情况通报》(连依法办〔2022〕6号)(以下简称《通报》),市农业农村局规范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得到充分肯定。
近年来,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建立裁量权基准制度、健全裁量权配套制度、出台责任追究制度,印发《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连云港市农业农村系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连云港市农业农村系统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编写《连云港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手册》,制定《连云港市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连云港市农业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办法》《领导干部干预行政执法、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12个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和内部监督机制,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接下来,市农业农村局将根据《通报》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统筹协调,落实主体责任,及时解决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奋力推动全市农业农村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