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农业农村局长期以来着力关注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随着农业生产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农业机械的身影,农机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农机安全执法至关重要。
现对2022年5-6月份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农机执法检查时发现的未取得拖拉机操作证件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以此警示广大农机驾驶人员,自觉守法。
序号 | 当事人 | 身份证号 | 违法时间 | 驾驶车辆 | 违法地点 | 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处罚金额 |
1 | 唐*思 | 4524****517 | 2022年5月12日13时40分 | 11-5***7号拖拉机 | 富川县石家乡牛角井路段 | 未取得拖拉机操作证件 |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 200元人民币 |
2 | 黄*庆 | 4524****016 | 2022年5月25日10时50分 | 桂11-2***6号拖拉机 | 昭平县昭平镇福城村路段 | 未取得拖拉机操作证 |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 200元人民币 |
3 | 雷*安
| 4524****87X
| 2022年6月14日10时10分
| 桂11-2***2号拖拉机
| 昭平县樟木林镇水龙村路段 | 未取得拖拉机操作证件 |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 200元人民币 |

2022年5月执法拍摄图片
农机安全执法处罚金额不高,但执法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农机作业现场加强监管措施,严格规范执法,严肃查处无证驾驶、无牌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达到处罚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对以上违法违规行为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