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三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规划(2021-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smsnyj.sm.gov.cn/xxgk/tzgg/202206/t20220621_1798962.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