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农药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部署要求,农业农村厅派出农药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小组,对各市、县(市、区)农药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6月6至8日,由自治区植保站卢维海二级调研员带队的第二检查组到灵川县和兴安县督导检查农药安全生产工作,在每个县抽查了2 个生产企业、3—5 家经营门店、1— 2 个农药使用单位。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明察暗访,深入基层一线,从严开展督导。重点检查农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蔬菜生产基地、重点农业龙头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药使用者的农药使用情况;农药经营单位是否合规合法销售、存放农药,是否落实农药实名登记等情况以及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农药安全生产的理念和要求落实情况。卢维海二级调研员在检查结束后充分肯定了我市抓农药安全生产的成绩,同时也提出了相关要求:一是农药安全生产一定要高度重视,市、县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排查隐患,将风险降到最低;二是要指导农药使用者加强防护意识,科学合理用药。市、县相关负责人表示一定按照要求抓好落实,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陪同检查的有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植保站和兴安县、灵川县农业农村部门相关负责人。

卢维海二级调研员(中)兴安县农资店检查农药包装废弃物台账资料

兴安县农资店检查限制农药销售

灵川县农药厂座谈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