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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南农(兽药)简罚〔2022〕102号

来源: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2-06-09 作者:佚名

  

  

  

  

  当事人

  单位

  名称

  南宁市天成金品牧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91450100MA7AGBEW7X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胡筱筱

  联系电话

  **********


  住所

  ********************


  违法事实

  2022年5月29日,南宁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明意亮证,在该公司总经理谭碧宇的陪同下对当事人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兽药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内无电脑主机,未能向执法人员提供销售台账。6月2日,总经理谭碧宇表示其于2021年12月21日安装使用(登陆)了广西兽药GSP管理软件(该为GSP兽药追溯系统),2022年3月,装有该系统的电脑损坏,至今尚未维修,未能将其经营兽药的情况录入广西兽药GSP管理软件。

  处罚依据及内容

  根据《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二十条第一款“兽药入库时,应当进行检查验收,将兽药入库的信息上传兽药产品追溯系统,并做好记录”的规定,当事人未按照规定实施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兽药经营企业,应当遵守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兽药安全性评价单位、临床试验单位、生产和经营企业未按照规定实施兽药研究试验、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兽药研究试验、生产、经营活动,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警告的处罚。

  告知事项

  1.当事人应当对违法行为在5日内予以纠正;

  2.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南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南宁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执法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李建明

  潘徉静

  张忠

  执法机关

  (印章)

  2022年6月2

  执法证件号

  20010019009

  20010019087

  20010019092

  当事人签收

  胡筱筱

  是否当场

  执行

  是

  


原文链接:http://ny.nanning.gov.cn/ztzl/xyxxgs/xyxxsgs/t52227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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