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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涉农金融政策简介

来源:铜陵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2-06-09 作者:佚名

  

  全市涉农金融政策简介

  

  一、担保业务

  (一)“劝耕贷”

  主办机构:省农业担保集团

  政策简介:地方政府与安徽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地方银行金融机构合作,各方按照一定比例共同承担贷款本息损失风险,共同促进农村信贷担保的工作模式。

  服务对象: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及小微农业企业。

  申请条件: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负责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良好信用记录,有还款能力,有适度的生产经营规模,有一定的农业生产技术水平,生产经营正常。

  参考费率:执行国家基准利率,最高上浮不得超过20%。担保费率不高于省政府规定的支持小微企业和农业贷款的最高费率1.2%。

  二、信贷业务

  (一)振兴快贷

  主办银行:工商银行

  政策简介:振兴快贷是依托政府建立的农户信用评级平台评级结果,为符合条件的农户提供的创新型信用类在线融资服务,旨在解决农户种植、养殖、生产与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资金需求。

  服务对象:在农户信用评级平台评级达标的农户。

  申请条件:借款人年龄在18(含)-65(不含)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借款人须为“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活动范围内(目前为老洲乡、胥坝乡)农户,且在“党建引领信用村”信用评级系统中评级为A级及以上;借款人及其经营实体(如有)无征信、工商、司法、税务等负面记录,在工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及手机银行;借款人风险等级不低于D级(含)或满足风险评分“1+N”准入策略。

  参考利率:年利率最低3.6%,利率根据业务风险状况及借款人综合贡献在LPR基础上合理确定。

  (二)农保贷

  主办银行:工商银行

  政策简介:向从事粮食生产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从事农副产品加工、流通的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的,以安徽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保证作为增信手段,用于支持借款人日常经营周转等资金需求的融资业务。

  服务对象:从事粮食生产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从事农副产品加工、流通的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申请条件:以企业名义申请的,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和行政规章;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意愿和能力;在工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借款企业、企业主及其关联方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的违约记录、被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或虽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但能够提供非恶意违约证明。如为个体工商户的,除符合上述条件,还须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机构信用代码证”;以个人名义申请贷款的,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18(含)~60(不含)周岁之间;以两个(含)以上共同借款人名义借款的,每个借款人均须满足上述条件,且共同借款人须为同一经营实体或经营项目的出资人或股东(配偶除外);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贷款行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参考利率: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三)产品名称:惠农e贷

  主办银行:农业银行

  政策简介:为更好地服务“三农”、助力乡村振兴,充分利用现有互联网、大数据等科技手段,提前采集内外部有效数据,为客户提供线上线下多渠道服务的农户贷款。

  服务对象:种养殖户,对于村镇工作或居住的村两委、乡村教师、乡村医生、政府工作人员。

  申请条件: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和城关镇所辖行政村的居住或经营户、国有农林牧渔场职工、或在城市地区从事涉农行业生产经营的客户,以及因县改区或村改居导致农户身份改变的客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具有固定住所或稳定的工作单位,或稳定的经营场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合规合法;贷款用途明确合法;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在农业银行开立结算账户;需进行信用评级的,达到规定标准;不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提供符合规定的担保;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参考利率:目前最低执行同档期LPR+50BP。

  (四)农担通

  主办银行:农业银行

  政策简介:依托国家在安徽开展的“中央财政风险分担补偿”机制试点,向涉农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户发放的,由农业银行承担到期未清偿贷款本息(含逾期罚息)20%风险,安徽省农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省农信保公司”)承担到期未清偿贷款本息(含逾期罚息)80%风险代偿义务的贷款。

  服务对象:从事粮食、畜牧、水产、蔬果、林经等适度规模经营的涉农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户等。

  申请条件:从事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符合国家产行业、环保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符合农业银行的信贷政策;依法设立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特殊行业或按规定应取得环保许可的,还应持有有权部门的相应批准文件或证明;申请信用符合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等企业内部规章。在农业银行开立结算账户,自愿接受农业银行信用监督和结算监督;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有稳定的经营收入,有合法合规、真实合理的融资需求和用途,具备到期偿还本息的能力;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股东无不良信用记录。

  参考利率:目前最低执行同档期LPR+50BP。

  (五)惠农通宝—扶贫贷

  主办银行:中国银行

  政策简介:为更好地服务“三农”、助力乡村振兴,充分利用现有互联网、大数据等科技手段,提前采集内外部有效数据,为客户提供线上线下多渠道服务的农户贷款。

  服务对象:种养殖户,对于村镇工作或居住的村两委、乡村教师、乡村医生、政府工作人员。

  申请条件:借款人为微型企业[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并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1个(含)以上;小型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3个(含)以上,或占职工总人数2%(含)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1个(含)以上;其他非企业单位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1个(含)以上;借款人为小型、微型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并有1个(含)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股;借款人为微型企业,与1个(含)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订帮扶协议或交易协议;小型企业与3个(含)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订帮扶协议或交易协议;农民专业合作社与1个(含)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订帮扶协议或交易协议;其他非企业单位与1个(含)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订帮扶协议或交易协议。

  参考利率:执行普惠贷款利率定价要求,利率3.65%-4.35%。

  (六)惠农通宝—扶农贷

  主办银行:中国银行

  政策简介:“扶农贷”是直接支持农业种养殖客户生产经营的贷款。以流动资金贷款为主,可以根据客户生产经营情况和农业生产经营周期核定不超过3年的流动资金贷款,允许客户循环使用。

  服务对象:从事粮食、畜牧、水产、蔬果、林经等适度规模经营的涉农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户等。

  申请条件:持续经营达到一定年限,经营较为稳定的客户。

  参考利率:执行普惠贷款利率定价要求,利率3.65%-4.35%。

  (七)助农快贷

  主办银行:中国银行

  政策简介:用于信用户、信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主发展生产经营。

  服务对象: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中的信用户、信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主。

  申请条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借款人年龄不低于18周岁且不高于65周岁;借款人为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中的信用户、信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主。信用户以户口本为单位,仅可选择本户口本中的1名自然人作为借款人;其他符合《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个人经营贷款细则(2020年版)》中借款人准入条件。

  参考利率:执行普惠贷款利率定价要求,利率3.65%-4.35%。

  (八)新农快贷

  主办银行:中国银行

  政策简介: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需求发放的贷款。

  服务对象:信用等级评分A级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

  申请条件:信用等级评分A级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业及实际控制人征信良好,无未结清失信执行情况,资金需求背景真实、经营状况稳定、还款有保障,可见证即贷。

  参考利率:执行普惠贷款利率定价要求,利率3.65%-4.35%。

  (九)省农担担保贷

  主办银行:中国银行

  政策简介:个人经营贷款“省农担担保贷”是指向自然人发放的专项用于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农产品加工、农业产业链等涉农行业运作所需资金需求的贷款。

  服务对象:用于涉农行业的自然人。

  申请条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包括港澳台人士)且借款人年龄不低于18周岁且不高于70周岁;借款人应持续经营一年及以上,如营业执照注册不满一年,可交易记录、土地流转合同、农业保险单、村委会出具证明等方式确认持续经营期限;符合安徽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公司的准入条件;原则上借款人本人或配偶近两年无连续2期或累计6期及以上逾期记录(逾期总额小于人民币500元(含)、每次逾期不超过10天等非恶意拖欠的可视具体情况除外);在中行开立人民币个人结算账户。

  参考利率:执行普惠贷款利率定价要求,利率3.65%-4.35%。

  (十)新农村支持贷款

  主办银行:建设银行

  政策简介:向企事业法人发放的,用于加快农业现代化、推进乡村建设、发展壮大乡村产业等支持乡村振兴的贷款。

  服务对象:依法成立,按照商业化规则运作的企、事业法人

  申请条件:在建设银行信用评级为1级-10级;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总行级战略性客户及其成员单位、总行级主办银行客户、信用评级1-8级的总行级重点客户、信用评级1级-5级客户可放宽至不高于80%;贷款期限短于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借款人核定的经营期限或存续期限;借款人股权关系清晰,具有健全的组织架构,财务制度规范;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近5年无不良记录;如为新设项目法人,其控股股东应有良好的信用状况,近5年无不良记录;在建设银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借款人不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借款人不存在建行禁止准入和停止业务关系的情形;建设银行认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参考利率:在符合监管政策规定和总行价格政策及授权的前提下,实行差异化定价。

  (十一)高标准农田贷款

  主办银行:建设银行

  政策简介:向从事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的主体发放的,用于满足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维护融资需求的贷款业务。

  服务对象:自主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含开垦模式)的主体以及承接项目施工的主体,包括企业法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申请条件:(1)大中型客户需满足以下条件: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且核定的经营期限或存续期限应长于贷款期限;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近两年无环保、安全违法记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银行信贷政策;在建设银行开立结算账户;信用记录良好,借款人或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近三年在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无不良信用记录;在建设银行信用评级为1-11级(含);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新设项目法人除外,相关行业信贷政策另有规定的按孰低原则执行),总行级战略性客户及其一级子公司、信用评级1-5级客户、总行级主办银行客户、信用评级1-8级的总行级重点客户可放宽至不高于80%;未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建设银行不良信用客户内控名单;建设银行认为应满足的其他条件。(2)小微型客户需满足以下条件:经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登记,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银行信贷政策;在建设银行开立结算账户;信用记录良好,近三年在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无不良信用记录;在其他银行授信不超过2家,且未结清债项为正常类;采用小企业评级授信模式,在建设银行信用评级为1-11级(含);企业主(或合作社理事长,下同)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5周岁,非港、澳、台及外籍人士;企业主及其配偶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个人信用记录良好,近2年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个人逾期或欠息在30天(含)以内的次数不超过6次,且不存在逾期或欠息在30天以上的信用记录;对于存在个人非恶意不良信用记录的,由一级分行负责例外核准;企业主及其配偶同意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或作为共同借款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除外);借款人在建行已结清和未结清贷款均为正常类; 借款人及企业主满足建行有关司法、内控、反洗钱等黑名单管理规定,不存在禁止发生或者终止信贷业务关系的情形;建设银行认为应满足的其他条件。

  参考利率:年利率最低3.6%,利率根据业务风险状况及借款人综合贡献在LPR基础上合理确定。

  (十二)乡村土地综合整治贷款

  主办银行:建设银行

  政策简介:向承担、参与拆旧复垦、耕地补充、水田垦造的企、事业法人发放的,用于满足借款人在从事乡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以及完善项目配套的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美丽乡村等设施所产生的资金需求。

  服务对象:符合国家、行业主管单位及监管要求,采用政府授权、招标、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的,从事乡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经营管理的大中型企事业法人。

  申请条件:借款人在建设银行信用评级为10级(含)以上;采用信用方式客户的信用评级不得低于8级(其中:绿色信贷项目客户不得低于10级); 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实收资本在3000万元(含)以上;借款人的经营期限或存续期限应长于贷款期限;在建设银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借款人股权关系清晰,具有健全的组织架构,财务制度规范,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借款人是地方平台公司时,仅限未纳入监管类及监测类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名单客户,除要求须是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确保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且自身收入能够覆盖贷款本息的地方平台公司之外,同时要符合建行关于地方平台公司融资的其他有关规定;如借款人为承担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客户,不得新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或流动资金贷款性质的融资,不得为其参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提供配套融资,对其他合规的项目融资需求,必须取得客户提供的本级人民政府的书面审核确认结果,严禁以审核确认名义进行变相担保;建设银行认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参考利率:贷款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或建行公布的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础利率(LPR),实行差异化定价。

  (十三)特色小镇贷款

  主办银行:建设银行

  政策简介:向大中型企事业法人发放的,用于特色小镇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特色产业项目开发建设、人居环境改善和环境整治,以及特色小镇投资经营、运营维护等用途的人民币贷款。

  服务对象:从事特色小镇建设开发、运营管理,或入驻小镇的大中型企事业法人。

  申请条件:(一)借款人是大中型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且核定的经营期限或存续期限应长于贷款期限;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近两年无环保违法记录;股权关系清晰,具有健全的组织架构,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现金流正常;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银行信贷政策;在建设银行开立结算账户;信用记录良好,借款人(或其控股股东)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建设银行认为应满足的其他条件。(二)借款人是小微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银行信贷政策;在建设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借款企业信用记录良好,近3年在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无不良信用记录;企业主(或合作社理事长,下同)及其配偶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个人信用记录良好,近2年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个人逾期或欠息在30天(含)以内的次数不超过6次,且不存在逾期或欠息在30天以上的信用记录;对于个人非恶意不良信用记录的,由一级分行负责例外核准;客户在建设银行信用评级或申请评分卡数据驱动评分结果应满足评分要求;建设银行认为应满足的其他条件。

  参考利率:贷款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或建行公布的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础利率(LPR),实行差异化定价。

  (十四)设施农业贷款

  主办银行:建设银行

  政策简介:向从事设施农业建设和运营的企业法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发放的,用于满足设施农业建设和运营融资需求的贷款业务。

  服务对象: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

  申请条件:(一)借款人是大中型客户: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且核定的经营期限或存续期限应长于贷款期限;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近两年无环保、安全违法记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银行信贷政策;在建设银行开立结算账户;信用记录良好,借款人或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近三年在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无不良信用记录;在建设银行信用评级为1级~11级(含);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5%(新设项目法人除外),总行级战略性客户及其成员单位、信用评级1~5级客户、信用评级1~8级的总行级重点客户可放宽至不高于70%;建设银行认为应满足的其他条件。(二)借款人为小微型客户:经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登记,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银行信贷政策;在建设银行开立结算账户;信用记录良好,近3年在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无不良信用记录;符合小微企业评分卡要求,或在建设银行信用等级为1~11级(含);企业主(或合作社理事长,下同)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5周岁,非港、澳、台及外籍人士;企业主及其配偶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个人信用记录良好,近2年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个人逾期或欠息在30天(含)以内的次数不超过6次,且不存在逾期或欠息在30天以上的信用记录;对于个人非恶意不良信用记录的,由一级分行负责例外核准;企业主及其配偶同意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或作为共同借款人(集体经济组织除外);借款人在我行已结清和未结清贷款均为正常类;借款人及企业主满足我行有关司法、内控、反洗钱等黑名单管理规定,不存在禁止发生或者终止信贷业务关系的情形;建设银行认为应满足的其他条件。

  参考利率:贷款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或建行公布的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础利率(LPR),实行差异化定价。

  (十五)富农贷

  主办银行:建设银行

  政策简介:对辖内特色经济作物种植、销售、加工的小微企业发放的,用于短期经营周转的贷款业务。

  服务对象: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

  申请条件:企业成立且连续经营2年(含)以上;能够提供土地流转合同,且合同中载明的土地亩数需超过经济作物种植亩数,土地承包剩余年限不得少于5年,且土地承包经营权未设定抵押;申请评分卡数据驱动评分结果需满足评分卡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在他行无贷款;企业主及其配偶在建设银行无个人经营性借款。贷款申请时,借款企业在建设银行无授信额度(仅办理低信用风险业务的除外);企业主或配偶有本地户籍和房产(包括居住用房及商铺,且除房产按揭贷款以外未为其他贷款抵押)。对于房产在安徽省内其他区域的,由一级分行核准;企业承诺贷款期间在建设银行结算占比不低于50%或不低于在建设银行贷款占比;建设银行认为应满足的其他条件。

  参考利率:按照收益覆盖风险和成本的原则合理确定贷款利率。

  (十六)皖农·云担通

  主办银行:建设银行

  政策简介:与安徽省农担公司等担保机构共同构建“资源联手开发、信贷集合加工、风险共同管理、责任比例分担”的业务模式,采取系统直连的方式开展的涉农线上银担合作信贷业务。

  服务对象: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管部门等核准登记,从事种植业生产经营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申请条件:企业在建设银行开立结算账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银行信贷政策;企业在建设银行无有效评级;企业及企业主人行征信无对外担保;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且实际经营2年以上;借款企业种植国家主要农产品和经济作物,企业实际经营2年以上,国家级、省级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可放宽至1年;企业在建设银行已结清债项的历史风险分类均为正常类; 无已核销业务;企业在其他银行授信不超过2家,且未结清债项为正常类。企业及企业主在他行信贷余额不超过300万元(不包括个人房贷及信用卡额度);企业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5周岁,非港、澳、台及外籍人士;企业主当前无逾期贷款,且近2年内逾期或欠息在30天(含)以内的次数未超过6次,近2年内不存在逾期或欠息在30天以上的信用记录,近2年在建设银行不存在贷款风险分类为次级及以下的记录;企业主其他企业在建设银行无授信额度;企业及企业主未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建设银行不良信用客户内控名单,零售业务、信用卡等业务核销名单;种植面积在50亩以上;建设银行认为应满足的其他条件。

  参考利率:最低3.85%。

  (十七)裕农快贷-地押云贷

  主办银行:建设银行

  政策简介: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抵押,为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办理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服务对象:从事种植业的涉农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且通过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系统进行过土地经营权流转和抵押。

  申请条件:借款企业和企业主作为共同借款人;借款企业在其他银行信贷余额不超过500万元;“地押云贷”客户准入评分在75分以上。客户准入评分主要由客户资质、农业资产、种植情况、农业现代化、产品销售等五个维度,十五项指标构成。准入评分阈值目前由系统初始化设置,各一级分行上线前可根据当地农业生产特色进行差异化设置,报总行进行参数调整。

  参考利率:最低4.5%。

  (十八)渔牧贷

  主办银行:建设银行

  政策简介:对辖内淡水和畜牧养殖、销售、加工的小微企业发放的,用于短期经营周转的贷款业务。

  服务对象: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管部门等核准登记,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申请条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管部门核准登记,且年检合格;有固定住所和经营场所,合法经营,产品有市场、有效益;企业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能按期还本付息;信誉良好,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查询近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能遵守国家金融法规政策,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及建设银行小企业信贷政策;在建设银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无参与高利贷、洗钱、地下钱庄等交易行为,无购买期货等高风险经营行为,且其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无涉黑、参与高利贷等违法行为;企业主及其配偶素质良好、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个人信用记录良好。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近2年内个人逾期或欠息在30天(含)以内的次数不超过6次,且不存在逾期或欠息在30天以上的信用记录;对于个人非恶意不良信用记录的,由一级分行负责例外核准;企业主及其配偶同意作为共同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对于借款人实际控制人为法人的,由实际控制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建设银行认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参考利率:按照收益覆盖风险和成本的原则合理确定贷款利率。

  (十九)乡村农担贷

  主办银行:建设银行

  政策简介:向涉农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放的,由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与建设银行按照约定比例承担风险责任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服务对象: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按照四部委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划分的小微企业以及符合相关认定规则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申请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依法从事农业经营,近两年无环保违法记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银行信贷政策;在建设银行开立结算账户;信用记录良好,近3年在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无不良信用记录;在建设银行已结清债项的历史风险分类均为正常类,无已核销业务;未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零售业务核销名单;满足对公信贷内控名单管控要求;不存在建设银行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管理制度规定的禁止准入情形或停止业务关系的情形;企业主(或经工商登记的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主,下同)及其配偶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个人征信记录良好,近2年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个人逾期或欠息在30天(含)以内的次数不超过6次,且不存在逾期或欠息在30天以上的信用记录。

  参考利率:参考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结合借款主体的履约能力、风险缓释措施、综合贡献等因素实行差异化定价。

  (二十)裕农快贷(信用)

  主办银行:建设银行

  政策简介:“裕农快贷(信用)”指为各类农户办理的纯信用线上贷款。

  服务对象:建行有金融资产或信用评分的存量农户;购买农业保险的农户;名下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已获取农产品产地冷链保鲜实施建设项目补贴的农户;省级党建引领信用村试点地区信用农户;“裕农通”普惠服务点业主。

  申请条件:年满18周岁,不超过6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在农村区域有固定住所或经营场所,身体健康,有当地常住户口或在当地长期居住,有稳定的居所;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及还款意愿;信用状况良好,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无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当前无逾期贷款,且近2年内逾期或欠息在30天(含)以内的次数未超过6次,近2年内不存在逾期或欠息在30天以上的信用记录,近2年在建设银行不存在贷款风险分类为次级及以下的记录;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建设银行不良信用客户内控名单、反洗钱客户黑名单及零售业务、信用卡等业务核销名单;在建设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借款人未结清债项为正常类;借款人在建设银行无个人经营类贷款授信额度,借款人名下有经营实体的,其经营实体在建设银行无授信额度(仅办理低信用风险业务除外);建设银行认为应满足的其他条件。

  参考利率:4.25%。

  (二十一)裕农快贷-皖农信贷(农户版)

  主办银行:建设银行

  政策简介:为安徽省党建引领信用村试点地区信用农户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的线上信用类个人贷款。

  服务对象:安徽省党建引领信用村试点区域范围内的信用农户(户主),信用等级要求达到A级及以上。

  申办条件:年满22周岁,不超过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在农村区域有固定住所或经营场所,身体健康,有当地常住户口或在当地长期居住,有稳定的居所;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及还款意愿;信用状况良好,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无不良信用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当前无逾期贷款,且近2年内逾期或欠息在30天(含)以内的次数未超过6次,近2年内不存在逾期或欠息在30天以上的信用记录,近2年在建设银行不存在贷款风险分类为次级及以下的记录;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建设银行不良信用客户内控名单、反洗钱客户黑名单及零售业务、信用卡等业务核销名单;在建设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借款人未结清债项为正常类;借款人在建设银行无个人经营类贷款授信额度,借款人名下有经营实体的,其经营实体在建设银行无授信额度(仅办理低信用风险业务除外);建设银行认为应满足的其他条件。4.25%。

  参考利率:4.25%。

  (二十二)裕农快贷之农担贷

  主办银行:建设银行

  政策简介:与安徽省农担公司等担保机构合作,向农户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的线上担保类贷款。

  服务对象: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种(养)殖大户、涉农企业上游供货商下游经销商、农户、农场职工等个人。

  申办条件:年满18周岁,不超过6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在农村区域有固定住所或经营场所,身体健康,有当地常住户口或在当地长期居住,有稳定的居所;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及还款意愿;信用状况良好,未结清债项为正常类,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无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当前无逾期贷款,且近2年内逾期或欠息在30天(含)以内的次数未超过6次,近2年内不存在逾期或欠息在30天以上的信用记录,近2年在建设银行不存在贷款风险分类为次级及以下的记录。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建设银行不良信用客户内控名单、反洗钱客户黑名单及零售业务、信用卡等业务核销名单;在建设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持有建行个人手机银行;建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考利率:最低4.1%。

  (二十三)裕农快贷(抵押版)

  主办银行:建设银行

  政策简介:为通过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系统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抵押的农户办理的抵押贷款业务。

  服务对象:农户。

  申办条件:年满18周岁,不超过6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在农村区域有固定住所或经营场所,身体健康,有当地常住户口或在当地长期居住,有稳定的居所;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及还款意愿;信用状况良好,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无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当前无逾期贷款,且近2年内逾期或欠息在30天(含)以内的次数未超过6次,近2年内不存在逾期或欠息在30天以上的信用记录,近2年在建设银行不存在贷款风险分类为次级及以下的记录;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建设银行不良信用客户内控名单、反洗钱客户黑名单及零售业务、信用卡等业务核销名单;在建设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借款人未结清债项为正常类;借款人在建设银行无个人经营类贷款授信额度,借款人名下有经营实体的,其经营实体在建设银行无授信额度;建设银行认为应满足的其他条件。

  参考利率:最低3.85%。

  (二十四)裕农快贷(集体抵质押版)

  主办银行:建设银行

  政策简介:向符合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发放的抵押类贷款,抵质押物主要为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土地(农民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和草地)应收租金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服务对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申办条件:依法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成立年限半年以上;比照四部委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统计大中小微型企业企业划分办法(2017)》,所属行业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L7215,隶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且资产总额在8000万元以下(不含);在建设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人行征信无对外担保;在建设银行无有效评级;已结清债项的历史风险分类均为正常类,无已核销业务;在其他银行的未结清债项为正常类,在其他银行信贷余额合计不超过300万元,现有信贷合作银行不超过3家;未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建设银行不良信用客户内控名单,零售业务核销名单;不存在建设银行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管理制度规定的禁止准入情形或停止业务关系的情形,对于建设银行洗钱高风险或中高风险的客户应根据建设银行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管理制度开展相应的客户身份识别;“裕农快贷(集体抵质押版)”客户准入评分在75分以上。评分主要从运营规范、资产规模、财务水平和经营能力四个维度进行考量,详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准入评分表》;提供集体经济组织权力机构出具的同意贷款相关事项的决议;所产生的租金收入或经营收入合法、持续、稳定、充裕,能够足额覆盖贷款本息;建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考利率:4.50%。

  (二十五)邮担云通

  主办银行:邮储银行

  政策简介:邮储银行与省农业担保公司合作,客户通过二维码申请,通过系统直连实现银行数据与省农担交换,按照“见担即贷”模式进行批量审批,最高额度300万元。

  服务对象: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农资公司、涉农企业。

   申办条件:客户经营满一年。

  参考利率:利率4.1%—4.7%,担保费0.5%—0.8%。

  (二十六)家庭农场贷款

  主办银行:邮储银行。

  政策简介:针对涉农行业客户推出的纯信用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

  服务对象: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农资公司、涉农企业。

   申办条件:客户经营满一年。

  参考利率:最低利率4.2%。

  (二十七)乡村振兴卡白名单

  主办银行:邮储银行

  政策简介:针对农户推出的纯信用线上贷款,客户通过手机银行发起申请,最高额度30万元。

  服务对象: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农资公司、涉农企业。

  申办条件:客户经营满一年。

  参考利率:最低利率4.2%。

  (二十八)信用户贷款

  主办银行:邮储银行

  政策简介:针对邮储银行评定信用户(党建引领信用村信用户)推出的纯信用贷款,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种产品,线上通过手机银行发起申请,产品最高额度20万元。

  服务对象:邮储行评定信用户、党建引领信用村信用户。

   申办条件:评定标准在A级及以上信用户。

  参考利率:最低利率3.85%。

  (二十九)农e贷

  主办银行:徽商银行

  政策简介:2021年为适应农业企业的需求和应对市场需要,徽商银行在现有小企业线上贷款—“保e贷”基础上,结合农业企业特征,建立专门的评价体系,对基础模型进行迭代优化,与安徽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公司合作,创新开发出符合农业企业特点的线上贷款产品—“农e贷”。本产品单户贷款额度最高300万元,额度期限1年,额度项下单笔贷款最长期限12个月,自主选择等额本金、等额本息以及一次性还本按月付息等还款方式。

  服务对象:适用于省内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生猪养殖企业等。

  申办条件:企业经营情况良好,符合相关信贷审批要求。

  参考利率:按相关定价标准进行利率市场化定价,一户一价,年利率3%-7%之间。

  (三十)党建引领信易贷

  主办银行:徽商银行

  政策简介:在参与安徽省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过程中,依据信用户等级,向符合条件客户提供的个人贷款。产品采用纯线上、自助操作模式,信用户足不出户,即可通过手机银行自助办理贷款,从贷款申请到审批,从贷款支取到还款都实行线上操作,提高办理效率。

  服务对象: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户评级在A级及以上的信用户户主。

  申办条件:借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贷款到期时不超过65周岁(含),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借款人须为“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活动范围内农户,且在“党建引领信用村”信用评级系统中评级为A级及以上;借款人信用状况和品行良好,在我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及手机银行。

  参考利率:按相关定价标准进行利率市场化定价,一户一价,年利率3%-7%之间。

  (三十一)徽农贷

  主办银行:徽商银行

  政策简介:为满足信用户额度外的贷款需求,徽商银行面向农村经营类客户专门研发了“徽农贷”系列产品,具有科学信用评价体系、还款方式灵活、担保方式多样、农业经营覆盖面广等特点。该系列产品含金牌经营贷、金谷粮农贷、金叶果蔬贷、金色养殖贷等。

  服务对象:农村从事商贸、生产加工、建筑等生产经营的借款人;农村从事粮食种植类新型农业经营的借款人;农村从事水果、蔬菜、花卉和林木等种植的农业经营借款人;农村从事畜禽等养殖经营借款人。

  申办条件:借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贷款到期时不超过65周岁(含),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借款人户籍、所经营主体在经办机构所在地;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状况和品行良好。

  参考利率:按相关定价标准进行利率市场化定价,一户一价,年利率3%-7%之间。

  (三十二)徽贷通

  主办银行:徽商银行

  政策简介:为满足农村有一定规模的小微企业贷款需求急、手续简的融资需要,在规定的授信额度和期限内,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循环发放的用于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人民币贷款。

  服务对象:从事生产经营有一定规模的农村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

  申办条件:借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贷款到期时不超过65周岁;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在经办行所在地市有固定住所;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状况和品行良好;具有稳定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款能力,还款意愿良好;贷款用途明确、合法合规。

  参考利率:按相关定价标准进行利率市场化定价,一户一价,年利率3%-7%之间。

  (三十三)金农农e贷

  主办银行:铜陵农商银行、皖江农商行、合肥科技银行

  政策简介:运用互联网及大数据技术,综合利用线下采集数据、社会化数据及行内数据,以安徽农金手机银行以及开放渠道为入口,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农村客户提供的在线融资服务。“金农农e贷”业务按照“在线授信、自助用信、随用随贷、循环使用”的业务模式进行管理。

  服务对象:农户。

  申请条件:年龄在18(含)至60(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农村客户;对同时满足身体健康、经济能力强、信用记录良好的农村客户可放宽至65(含)周岁;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信用观念强、无违法犯罪记录、无恶意逃债等不良行为;原则上户口所在地须在服务区域内;借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规定,用于个人及家庭的生产经营或消费;本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参考利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最新一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减一定基点数进行确定,具体标准按农商银行利率定价有关规定执行。

  (三十四)脱贫人口小额贷款

  主办银行:枞阳农商行

  政策简介:针对建档立卡脱贫户,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地方财政贴息资金为保障,在核定额度和有效期内发放的小额信贷贷款。

  服务对象:本行服务区域范围内有发展意愿、有发展潜质、有资金需求、有还款来源的建档立卡脱贫户。

  申请条件:申请人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至65周岁以下(含),身体健康的自然人;有生产项目和生产能力;遵纪守法、信用良好、信用观念强,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贷款意愿、有必要的劳动生产技能和一定自有资金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和还款意愿;没有超过自身承受能力的其他负债、对外担保以及参与民间融资,没有作为被告的诉讼、涉案等未结案件;贷款用途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贷款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

  参考利率:贷款利率按照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相关规定执行,计息方式为固定利率。

  (三十五)金农企e贷

  主办银行:枞阳农商行

  政策简介:“金农企e贷”是指向小微企业发放一定额度,用于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贷款产品,支持抵押、质押、保证、信用等多种贷款方式,借款人可通过网银等自助渠道办理放款、还款和查询的信贷产品。

  服务对象:经营场所或注册地须在本行服务区域内的法人企业。

  申请条件:依法设立,生产经营合法、合规,原则上正常经营2年(含)以上;借款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原则上连续正常经营时间在1年及以上;贷款用于生产经营,且用途明确、合法;在本行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参考利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最新一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减一定基点数进行确定,具体标准按农商银行利率定价有关规定执行。

  

  


原文链接:http://nyncj.tl.gov.cn/5562/202206/t20220608_18905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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