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牢牢守住保障粮食安全底线,聚焦考核激励、耕地保护、主体培育、科技创新、金融服务等重要方面,建立健全五项机制,不断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全市粮食面积、产量持续稳定在465万亩、172万吨以上,牢牢端稳自己的碗饭。
一、建立健全耕地保护机制,提升农田质量,让“昔日荒坡”变“丰饶良田”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加强耕地质量提升,用好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成果,推动土地集中连片流转,绘就沃土良田新画卷,筑牢产业发展根基。
(一)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出台《内江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1.13万公顷,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2133份,设立县镇村级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207块。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全市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244万亩。强化督导检查,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内擅自调整、违规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违规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等问题作为重点内容。
(二)规范土地流转。探索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在全省率先修订《内江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规范土地流转交易行为。制定出台《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鼓励农户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印发《内江市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监督管理和风险防范办法》,明确流转土地经营权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经营规模适度和农地农用原则,不改变土地用途、不造成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三)建设高标准农田。按照“旱涝保收、能排能灌、宜机作业、稳产高产”的建设要求,全市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58万亩。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秸秆综合利用和绿肥种植示范,项目区有机肥施用覆盖率达7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持续提升耕地质量。开展五良融合宜机化改造试点,推进“水平条田、水平梯田、坡式梯台旱地、缓坡化旱地”四大类改造,破解丘陵地区农机“下田难”“作业难”瓶颈,实现小麦等粮食作物面积恢复性增长。
(四)开展撂荒地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农户承包地撂荒摸排工作,逐村逐户、实事求是摸清摸透情况。按照“一村一案”“一地一策”原则制定整治方案,采取边摸排边整治的方式,分类组织、科学复耕,重点用于种植粮油作物。对农户自愿复耕的,及时做好农资调运供应和生产服务。对有意愿复耕但缺乏劳动力的农户,由组织党员服务队或请邻里帮耕。对没有复耕意愿的农户,引导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经营权开展经营活动。对长期未耕种或举家外迁的农户,运用“三换”模式改革成果,鼓励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开展种植园地优化改造试点。在资中县开展省级“以粮为主、粮经统筹”试点,争取项目资金2000万元,用于探索推广粮经统筹、粮经复合、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稻渔规范高效种养技术等模式,推动种植园地分类优化改造提升。优先在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范围内,腾退低质低效失管的经作基地种植粮食;在“密改稀”的经作基地内,调整经济作物种植方式,套作、间作粮食作物。建设规模不低于3000亩的“千斤粮万元钱”“吨粮田五千元”粮经复合集中发展示范基地,打造“粮经复合”高效发展示范典型。
二、建立健全主体培育机制,引导多元发展,让“没人种地”变“抢着耕种”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规模经营水平,探索创新利益联结机制,激发粮食生产发展新活力,为农村和农民创造更多增值收益。
(一)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印发《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制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免费登记注册、税收优惠、金融扶持和项目支持等政策及规范发展的措施。开展示范建设,全市已形成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119个、市级420个、县级791个,农民合作社国家级示范社14个、省级127个、市级221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国家级2个、省级36个、市级111个的良好发展梯次,专门从事粮食生产的种粮大户300余家、年均经营面积增长5%以上。
(二)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在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探索解决“谁来种地、怎样种地”问题,形成了粮食单环节托管、多环节托管、关键环节综合托管和全程托管等多种托管模式。近五年累计争取中省财政项目资金2859万元,以政府购买服务或财政补助等方式,组织开展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病虫害统防统治、秧苗统育统供等服务,提供粮食产前、产中、产后农时生产服务。探索发展供销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三社”融合发展试点15个,推进土地托管等服务。
(三)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推广土地入股、土地流转等多种形式,实现土地集中连片,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和务工收入。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基地+农户”“农社对接”,探索形成统一标准、品种、技术、品牌、销售,分单元、分户、分品种经营的“五统三分”等多种利益联结模式,让小农户分享产业链增值效益,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链接。
三、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机制,推广良种良法,让“传统农业”变“高新产业”
坚持科技创新和农业技术服务双轮驱动,夯实粮食生产科技支撑,建立健全科技服务和推广体系,以关键技术要领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实施种业振兴行动。编制《内江市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意见》,把种业振兴作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开展种质资源普查收集和保护利用工作,全市水稻资源2万余份、小麦1.5万份,玉米0.2万份,呈现种类多、数量大的特点。建立国家杂交水稻原原种基地、省级优势玉米制种基地,育成水稻新品种150余个、其中超级稻4个,选育“内麦”系列品种15个,育成玉米新品种9个,为全市粮食丰产提供坚强种业支撑。
(二)建立科技示范基地。以粮食现代农业园区为重要载体,建设综合性农业技术示范基地10个。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建设一批万亩优质水稻基地,打造“中国好粮油、内江好大米”。探索开展“实践+”拓展实训,建立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片17个、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片20个。依托示范基地,开展“农技巡回小组”技术指导服务,常年巡回服务156次,推广农业适用技术115项,推广优良品种122个,指导服务农户1760户。
(三)开展农业科技人才培育。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创新组建“农村家庭能人”农业小分队,按照“缺什么就培训什么”的原则,累计培训农业技术推广骨干1.2万余人次,每年到田间地头开展现场培训50余场、培训高素质农民3000余人。全力保障省级科技下乡万里行活动内江之行,借势6个省专家服务团科技力量,建立“师带徒”结对机制,培养本土种粮能手。
(四)建立科学技术推广体系。构建“专家+农技人员+示范基地+示范主体+辐射带动户”链式推广服务模式,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95%。大力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果豆”“稻渔”等现代技术,实现“一季双收”;大力推广机插、机播、无人机植保等机械化技术,实现轻简栽培管理。探索“科技兴村在线+科技特派员”线上线下服务,线下选派专家131名,线上入库专家288名,保障科技服务精准快捷。
四、建立健全金融服务机制,创新多方联动,让“单打独斗”变“共担共享”
聚焦重点精准施策,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提升金融保障能力,为粮食生产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一)探索多方联动机制。在以政府、银行、业主共同分担为主的金融风险分担模式基础上,引入保险、担保、再担保等力量,降低政府、银行和业主的风险承担比重。借助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省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等机构力量,探索“政银担”模式;通过保险机构参与,探索“政融保”“政银担保”“政银担保企”等模式,降低各方风险比例,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共同体。
(二)建立风险补偿金制度。实施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补偿金政策,全市已到位风险补偿金5415万元,为1202户经营主体累计发放贷款10.25亿元,累计撬动社会资本7.83亿元,累计放大倍数达19倍。建立动态补充机制,根据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分担需要,逐步扩大风险补偿金规模,累计补充风险基金2915万元。
(三)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制定出台《内江市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完成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提高保险参保率,在去年3个县试点基础上,今年实现4个产粮大县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全覆盖,由财政补贴保费75%、农户自缴25%,保险金额分别提高至原来的2.5倍、2.3倍和2倍。
五、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激发内生动力,让“被动接受”变“主动作为”
落实党政同责,强化目标引领、考核指挥,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打好“考核+评选+补贴”组合拳,引导农民自发自愿从事粮食生产。
(一)建立粮食生产考核制度。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加强对粮食安全工作的统筹领导和监督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将粮食生产任务纳入绩效目标考核,凡是目标任务没有完成的县(市、区)、镇、村,不予推荐参加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考评激励的先进或优秀。在粮食生产过程中,对工作不重视、不作为、慢作为的,予以通报或约谈。
(二)开展粮食现代农业园区评选。出台《内江市现代农业园区考评激励方案》,创建国家级粮食现代农业园区1个、省级2个,累计争取奖补资金1.5亿元,累计评定市级粮食现代农业园区7个,市级财政给予奖补资金430万元。落实全省粮食现代农业园区要求,今年在每个县(市、区)新建设1个以上现代农业粮食园区,新评定市级粮食现代农业园区占比不低于35%,带动粮食生产扩面增产。
(三)落实粮食生产各类补贴政策。在全省率先建立“一卡通”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发放制度,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种粮大户补贴等政策,今年已累计兑付补贴资金3.65亿元,有效缓解种子、化肥等农资价格上涨带来的种粮增支影响。督促县(市、区)落实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并多数用于粮食生产的直接扶持。严格落实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保障农户种粮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