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文件要求,近日,德安县农业农村局积极开展国家级示范合作社申报工作。
为做好此项工作,我县一是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会同水利、林业、供销等部门对农民合作社申报的材料进行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审核。二是征求发改、财政、税务、市场监管、银行保险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意见。最后将符合申报要求的农民合作社上报市级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