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应当事人申请,5月27日上午9时,来安县农业农村局在局6楼会议室举行某公司涉嫌违规销售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产品案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县工商联、永阳社区等单位的行政执法监督员及法律顾问进行了现场指导和监督。
本次听证会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及《安徽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的有关程序举行,提前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及义务,当庭宣读听证纪律,确保听证会依法、透明、有序进行。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员首先提出当事人违法事实、证据、行政处罚建议及依据,当事人进行了陈述申辩,接下来双方进行了质证、辩论和最后陈述。听证全程拍摄影像资料,详细作了听证记录,双方当事人对听证笔录进行了审阅,无误后签字确认。下一步,听证主持人将依据听证情况,制作行政处罚听证会报告书,报农业行政处罚机关负责人审查。
该案是我局首例行政处罚听证案例,通过此次公开听证,进一步理清案件事实,增加了行政处罚流程的透明度,增强了执法人员日常执法的严谨性,执法人员充分认识到在办案过程中必须更加认真、仔细,确保承办的每一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作出的行政处罚合法、合理,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姜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