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金融支农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湘农办发〔2022〕42号)精神,经市州推荐、专家评审,拟确定石门县等5个县市为2022年度金融支农创新试点地区。现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31日至6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联系。
联系电话:0731-82257430。
附件:2022年度金融支农创新试点名单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