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头雁”项目培育机构遴选结果公示
按照《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人发〔2022〕3号)要求,湖北省农业农村厅面向全国遴选具备从事培育工作基础和条件的优质高校,作为 “头雁”项目培育机构。12家高校申请承担培育任务,专家组评审确定如下3所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作为湖北省“头雁”项目培育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6月9日止,如有异议,请向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反映。
联系人:陈鹏宇、张爱华
电话:027-87868375
电子邮箱:hbnyjypx@163.com
邮政编码:430070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19号湖北省农业农村厅42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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