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宣传《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省、市有关部署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在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开展以“典亮村居 振兴乡村”为重点的民法典系列宣传活动。
5月24日至5月30日,全市农业农村部门与乡村振兴部门共同开展面向农村的“典亮村居 振兴乡村”现场宣传活动。5月26日,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乡村振兴局及裕安区有关单位,在裕安区韩摆渡镇百市集村开展普法活动,活动宣传了《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种子法》《渔业法》《行政处罚法》等和农业农村农民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为群众解答《民法典》及农业农村有关知识,现场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其他县区的有关普法宣传活动正有序开展中。
同时,市农业农村局多措并举,丰富民法典进机关活动。组织全局行政人员在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平台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课程;在局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书面学习了《民法典》第三编用益物权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等与农民群众利益相关的法律条文;在局网站、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民法典》宣传漫画,在办公场所摆放《民法典》宣传展架等。
通过系列宣传活动,让我市农民群众及农业农村干部职工对民法典的相关条文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今后,我市农业农村部门将持续开展以《民法典》为重点的涉农法律法规宣传,为进一步保障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贡献应有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