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共抓长江大保护等重要决策部署,破解长江上游水生生物资源严重衰退、水域生态环境持续恶化、水生生物多样性不断下降的难题,市委、市政府精准施策,科学统筹推进我市长江禁捕工作,采用增殖放流的方式进行生态补偿,有力促进水域生态环境修复和水生生物资源恢复,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的长效机制,落实长江禁渔制度,修复渔业生态环境。
2020年10月20日以来,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法院按照职能密切协作,完成了10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侦破、相关认定鉴定、公诉和审判,同时对案件发生地金沙江、鲹鱼河、城河的16名案件涉案人员进行公益诉讼,根据其禁渔期间禁渔区内捕捞情况,判决涉案人员补偿人民币72139.4元进行增殖放流。参照会理市2022年中央资金增殖放流政府采购价格采购鱼苗96900尾,其中裂腹鱼苗33840尾,草鱼、鲤鱼、鲫鱼三种经济鱼类63060尾。
通过此次活动,各单位通力合作,制定科学详细的放流计划,认真做好放流苗种质量抽样、规格测量,严把质量关,审核苗种检疫情况,规范放流过程。进一步加强市民对鱼类资源保护的法制意识,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充分发挥市、街道乡(镇)、村、组监管作用,落实渔政协助巡护员专人巡查,避免人为捕杀放流苗种,同时联合公安等部门加大渔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行动,完善管护措施,强化执法检查,提高增殖放流效果,共同为保护好会理市河流的鱼类资源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