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主体
相关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类型
结合物联网、智能控制、大数据等技术,对动植物生长环境、生长状况、设备等进行数字化升级和改造,提升设施的智能感知、智能分析、智能控制水平。包括“数字田园”“数字果园”“数字菜园”“数字茶园”“数字菌园”“数字药园”“数字花园”“数字牧场”和“数字渔场”等九类园区。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报单位主导产业明显,核心片区突出,有一定的产业规模;
3.申报单位有一定的数字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基础;
4.申报单位不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申报程序
按照“自愿申报—镇政府审核—农业农村局认定核准--公示备案”的程序实施。
五、支持方式
新型经营主体自建,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方式支持,财政补助资金控制在50%以内,最多补助30万元。
六、有关要求
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于5月31日前报到农业农村局市场与信息化科,同时报电子版(jyscxxk@163.com)。
联 系 人:张利平
联系电话:0391-6633816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