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农药专项检查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河北省农药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农发〔2022〕67号)文件要求,2022年5月17日,市农业农村局农药管理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植保站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范围内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门店开展了专项检查。 
检查人员对农药经营门店重点检查了经营范围、仓储场所、进销电子台账、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情况等,检查有无超范围经营,是否违规销售高毒高风险农药,店内是否有散落私存百草枯等禁用农药等。并对施行农药"实名制购买、处方制销售";管理,进行督导检查,督导农药使用者在购买农药时必须进行实名登记,包括真实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及购买农药的种类、数量及时间等,进一步实现精准购药、减量施药、科学用药、安全贮药。
在河北中保绿农作物科技有限公司,检查人员对农药生产企业,重点检查是否具有相应的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生产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生产和销售台账是否齐全,电子追溯系统是否齐备,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并对企业生产车间进行实地检查,查看了生产设备、生产流水线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存贮地点等。最后,检查人员要求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就是企业生命线";的思想,依照《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树立农药安全生产责任和意识,确保环境安全和人员健康。
原文链接:http://nyncj.lf.gov.cn/lf/2022/nyxx_1_05/269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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