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烧秸秆,不仅引发交通事故,引起火灾,而且污染大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兴文县“实心干事、科学作为”把秸秆禁烧工作作为围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提高大气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举措来抓,切实推进秸秆禁烧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一、建立责任体系。根据《兴文县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建立县、乡、村、组四级网格化秸秆禁烧监管责任体系,落实各级网格专员,层层压实责任,将责任明确到人,落实到田间地头。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横幅、宣传车等传统媒体和QQ群、微信群、朋友圈、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多种宣传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活动。张贴并发放《兴文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焚烧秸秆的通告》,向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宣传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讲解禁烧政策和焚烧秸秆的危害,使广大人民群众建立环保意识、安全意识、法律意识,主动参与配合秸秆禁烧工作。
三、加强综合利用。坚持“疏堵结合”原则,制定《兴文县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突出抓好秸秆机械粉碎还田和过腹还田,不断提高秸秆在能源化、饲料化、基料化、肥料化和原料化的利用率,逐步构建以秸秆肥料化利用为主,其他利用形式为补充的多途径利用格局,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以用促禁。目前,投入资金400万元,在莲花镇水栏村建设秸秆收储中心1个。
四、强化督查巡查。县农业农村局联合乡镇农服中心、派出所深入田间地头常态化开展禁烧督导巡查工作,发现火情及时制止并第一时间联系所在镇(村)进行处理。建立巡查台账,对秸秆禁烧不作为的乡镇、村、组实行月(季)通报,纳入年终目标绩效考核,逗硬奖惩。目前,印发《秸秆禁烧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5期,对发现火点或黑斑的12个乡镇涉事村组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组织约谈,对涉事的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