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圆满完成绵阳市市本级2022年度渔业增殖放流任务,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169号)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2〕17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采取比选方式确定《绵阳市市本级2022年度渔业增殖放流》承担单位。
一、比选项目及经费
《绵阳市市本级2022年度渔业增殖放流》项目,经费10.00万元(含鱼种购买费、鱼种运输费、放流现场布置费、质量检测、检验检疫费、公证费等)。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有良好的信誉;
2.必须具有承担此项任务的能力;
3.取得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并经农业农村部公布认定的珍贵濒危水生动物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
4.持有国家批准的营业执照,并提供正式发票。
三、比选项目内容与要求
1、提供健康优质体长4-6cm的岩原鲤鱼种不低于7万尾(按照投标单价计算);
2、将所购鱼种安全运输至指定的放流地点,并按照要求布置放流现场。
四、放流时间
2022年6月6日。
五、比选结果确定
以投标单价最低的单位为《绵阳市市本级2022年度渔业增殖放流》承担单位。
六、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文件应包括:①报价函;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委托报价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④报价人基本情况,包括营业执照、农业农村部公布认定的珍贵濒危水生动物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文件、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等;⑤其他证明。以上材料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上述文件请各投标单位密封提交。
七、验收
项目验收小组成员及执法人员对增殖放流品种、规格、体质、数量进行现场验收方式,并由公证机关进行现场公证。
八、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单位请于2022年5月13日上午10:00时前到绵阳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科(绵阳市涪城区云泉南街6号园艺山集中办公区5号楼B区426室)递交报价文件,愈期不予受理。若需咨询,请在2022年5月13日前联系工作人员。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刘 勇 联系电话:0816-2261201
通讯地址:绵阳市农业农村局(绵阳市涪城区云泉南街6号)
附:报价函格式
绵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