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畜禽运输车辆防疫管理的通知》(桂农厅发〔2020〕163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运输监管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37号)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畜禽运输车辆清洗消毒中心验收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办函〔2021〕26号)等要求,经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查验收,南宁市武鸣区全武消毒中心等7个畜禽运输车辆清洗消毒中心验收合格,现予公布。
附件:1.2022年第五批验收合格畜禽运输车辆清洗消毒中心名单
2.2022年第一至四批各市验收合格畜禽运输车辆清洗消毒中心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