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2022年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集成推广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苏农计〔2022〕7号)文件要求,经申报单位自主申报、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初审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相关部门综合评审,拟推荐情况如下: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开始计算。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 市农业农村局 朱可欣 0511-88877558
镇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