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3月1日至6月30日为“禁钓期”,全省天然水域均禁止垂钓”。为严格落实禁钓期禁钓工作,4月28日晚,德阳经开区禁捕办组织农办、公安分局、执法局经开区大队、动监所、街道等相关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执法组开展十年禁渔联合执法行动,德阳市禁捕办相关负责同志全程参与指导执法。
联合执法组沿旌湖两岸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制止违反“禁钓期”规定的垂钓行为,讲解“禁钓期”规定,登记暂扣垂钓渔具,引导其遵守长江“十年禁捕”政策要求。同时,沿湖宣传《四川省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和非法捕捞典型案例,讲解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捕”政策,引导市民共同保护旌湖生态环境。联合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工作)人员15人,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制止违规垂钓行为17起,暂扣渔具20件。
通过联合执法,让广大市民进一步了解了长江十年禁捕工作,知晓了禁钓期全面禁钓的规定,得到广大市民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