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要求,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积极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成效明显。具体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发挥局党组在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中的统筹、协调和领导核心作用,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能力提升培训会组织学习依法治国政策理论和法规,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农业农村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积极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研究解决本系统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农业执法监管等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
(二)依法全面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深化“一窗受理”模式、同城通办和推广电子印章,我局46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已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并统一使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办理,网上可办率已达到100%,提升网上办事便利度,并按要求提高办证速度。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提高承诺办结时限,按照“简易办”改革要求,我局已将承诺办结时限与法定办结时限由原来的60%提升到80%以上,极大缩短办件时间。推进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同城通办工作,打破传统属地管理审批模式,将“执业兽医注册”“农药经营许可”这两个行政审批事项在全市范围内采取“异地接件,属地办理”的模式,实行异地就近可办,为市场主体减轻负担,为办事群众增添便利。
(二)依法加强执法监管。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严守执法程序。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遵守执法程序,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年组织开展1次农业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推进农业执法办案质量。
二是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全市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生产过程监管,加大力度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执法监督抽查工作,抓好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全市完成快速抽检农产品88175批次,完成定量检测农产品7545批次。通过加大产品检测,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努力保障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市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组织各级农业部门深入开展“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整治行动,扎实推进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执法检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2021年以来,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出动监管执法人员2061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10877个次,发现问题145个,立案查处案件93件,责令停产停业14起,移送司法机关1起,处罚金额36.4万元。通过强化执法整治,严厉打击不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农业生产经营秩序,有力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维护生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推进重大事项依法决策。
积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组织领导干部学习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合法性审查,对局重大改革事项、重要工作、重大项目等重大决策事项,坚持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局班子会讨论决定,科学论证、确保合法、合规。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责任,切实推进政务公开。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开展农资市场检查和执法过程加大法治宣传;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发放宣传资料4.7万余份。二是积极推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法规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将法律知识培训纳入年度干部能力提升培训内容,组织全体干部按时参加统一普法学习和测试,加强对干部法治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农业执法体制改革没有全面完成,农业执法人员还没有全部到位,执法力量不足,人员综合能力还不高,执法装备不足等因素影响农业执法监管工作。
(二)政务服务工作的信息化程度低,工作人员数量和能力不足,制约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推进,影响了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效率。
(三)普法宣传力度还不够,普法形式单一,开展法制宣传形式不多,宣传教育效果不够理想。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通过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培训,不断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
(二)强化执法监管工作。加强执法体系建设,提高综合执法能力,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农业生产经营领域的执法检查和对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保障农业生产健康发展。
(三)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多措并举,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群众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