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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政务网站 时间:2022-04-30 作者:佚名

  火炬开发区社区工作和社会事务局,各镇街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年)》及《广东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年)》,切实加强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制定《中山市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联系人:崔颖溢,电话:88221361)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7日

  

  

  中山市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

  (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年)》及《广东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年)》,切实加强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有效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整治兽药残留超标,全面提升畜禽绿色健康养殖水平,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有力维护畜牧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生猪、蛋鸡、肉鸡、肉鸭、奶牛、肉牛、肉羊等畜禽品种为重点,稳步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以下简称减抗行动),切实提高畜禽养殖环节兽用抗菌药安全、规范、科学使用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十四五”时期全市产出每吨动物产品兽用抗菌药的使用量保持下降趋势,肉蛋奶等畜禽产品的兽药残留监督抽检合格率稳定保持在98%以上,动物源细菌耐药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到2025年末,全市50%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实施减抗行动,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兽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做到规范科学用药,全面落实兽用处方药制度、兽药休药期制度和“兽药规范使用”承诺制度。

  (二)年度目标

  2022年底前,全市10%规模养殖场实施减抗行动;

  2023年底前,全市25%规模养殖场实施减抗行动;

  2024年底前,全市40%规模养殖场实施减抗行动;

  2025年底前,全市50%规模养殖场实施减抗行动。

  各镇街阶段任务详见附件3。

  二、行动任务

  (一)强化兽用抗菌药全链条监管

  1.加强兽用抗菌药生产经营监管。严格落实《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加大兽用抗菌药质量监督抽检力度,实施“检打联动”,严查隐性添加禁用成分或其他成分。严格落实兽药二维码追溯制度,确保兽药产品全部赋码上市,兽药生产经营企业产品入库、出库追溯数据全部准确上传至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强化兽药网络销售平台监督,严厉打击通过互联网违法销售假劣兽药行为。

  2.加强兽用抗菌药使用监管。加强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监管,组织开展非法添加药物及违禁物质监督抽检,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养殖场(户)用药监管,除允许在商品饲料中使用抗球虫类和中药类药物外,严禁在自配料中添加其他任何兽药。压实养殖场(户)规范用药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养殖场(户)建立完善兽药采购、存储、使用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兽药使用记录制度、兽用处方药制度、兽药休药期制度等安全使用规定,准确真实记录兽药使用情况,严禁超范围、超剂量用药,养殖场兽药使用记录详见附件7。创新兽药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实施养殖场(户)“兽药规范使用”承诺制,将其作为自主开具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的重要依据。在养殖场(户)出售畜禽及其产品时,镇街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动物产地检疫规程等规定,对用药记录等养殖档案进行查验核对。加大惩戒力度,对违规用药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二)加强兽用抗菌药使用风险控制

  3.监测兽用抗菌药使用量。充分利用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监测分析兽用抗菌药应用种类、数量、流向等情况,分析变化趋势,及时提出针对性预防措施。

  4.配合做好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结合辖区内生产实际,配合做好年度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工作,加大检测力度,及时掌握风险因子,控制残留风险。

  5.配合开展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配合做好年度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工作,提升耐药性风险管控能力。

  (三)支持兽用抗菌药替代产品应用

  6.促进兽用中药产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作用,加强产学研结合,促进兽用中药创新、研发与应用,建立健康养殖模式。

  7.推广抗菌药替代产品。推广绿色养殖技术,引导养殖场(户)正确选用兽用中药等替代产品。

  (四)加强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技术指导服务

  8.强化从业人员宣传教育。强化养殖主体、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将兽用抗菌药减量使用相关技术规范作为乡村兽医、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培训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科普宣传规范用药知识、轮换用药原则、精准用药方法等,提高从业人员规范用药意识和水平。

  9.开展技术服务。积极发挥相关行业组织的作用,组织引导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和养殖龙头企业,以公司带农户等方式,邀请专家进村入户进行现场技术指导,逐场逐户推广普及科学用药知识和技术,力争“十四五”末实现对规模养殖场技术指导服务全覆盖。

  (五)构建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激励机制

  10.开展养殖场减抗成效评价。根据广东省养殖减抗评价标准,组织开展减抗成效评价工作,发布达标养殖场名单,并作为创建国家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的重要参考。

  11.推广养殖减抗典型模式。及时总结提炼不同畜禽品种养殖减抗经验做法,遴选减抗典型案例,以多种方式宣传推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12.开展养殖减抗先进镇街评选。鼓励镇街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减抗工作,并对推进工作较好、完成质量较高的镇街或养殖场给予通报表扬。

  三、实施要求

  (一)任务分工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市减抗行动协调和指导工作,组织制定养殖减抗效果评价方法和标准(另行发布),开展养殖减抗效果评价,并公布减抗达标养殖场名单。

  各镇街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养殖减抗工作,以规模养殖场为单元建立台账,并推荐养殖场参加养殖减抗效果评价。

  (二)组织实施

  各镇街按照本方案有序推进减抗行动,每年3月前确定减抗行动实施对象,组织养殖场填写《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报名表》(附件4),并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参加减抗行动养殖场名单(附件5)。每年11月底前将畜禽养殖减抗工作实施进展情况,以及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进度表(附件6)报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减抗行动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协调和技术指导,统筹推进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二)强化监督考核。各镇街要强化减抗行动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对达标养殖场实行动态管理。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工作情况纳入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并作为重要指标。

  附件:1.中山市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指导原则

   3.各镇街阶段任务分解表

   4.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报名表

   5.参加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养殖场名单

   6.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进度表

   7.养殖场兽药使用记录

  

  附件下载: 1.中山市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wps

  附件下载: 2.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指导原则.wps

  附件下载: 3.各镇街阶段任务分解表.wps

  附件下载: 4.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报名表.wps

  附件下载: 5.参加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养殖场名单.wps

  附件下载: 6.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进度表.wps

  附件下载: 7.养殖场兽药使用记录.wps


原文链接:http://nync.zs.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20982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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