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和春季农业生产的决策部署,确保春季农业生产顺利进行按照《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季农业生产工作导则》文件要求,在从严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有效的保障了农业生产。
按照省、市文件要求,稳定生猪生产长效性支持政策,稳定基础产能,防止生产大起大落,保障畜牧业复产增产。我县一季度畜牧业生产任务指标基本完成。其中生猪存栏43938头,能繁母猪4018头,出栏生猪23600头;牛存栏997头,出栏149头;羊存栏3566头,出栏1169头。
为提高养殖户生产积极性,按照市局要求对生猪养殖企业进行生猪产能调控,并申报能繁母猪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帮助养殖户度过“猪贱伤农”的低谷期,有效应对“猪周期”下行压力。大力推进“先免后补”工作,目前我县“先免后补”蛋鸡养殖场养殖总量已到达200余万羽,大型养猪场均已注册。在确保复产增产的同时,积极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和非洲猪瘟、布鲁氏菌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及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完成春防血清采样170份,送到市局进行检测,以便直观体现我县春防免疫效果,并同步推进兽药减量化、养殖标准示范场建设、养殖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水产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培训等相关工作,加大有关知识宣传,改变养殖户传统思想,并按照市局要求对畜禽屠宰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进行大排查,保障屠宰流程规范,从而多方位、多角度的保障养殖及屠宰环节生产安全。
在疫情如此严峻的情况下为保障畜牧水产业生产,严格执行县新冠防疫指挥部工作要求,告知并督促养殖场、屠宰场做好“四查一戴”并做好登记,人员尽量减少外出,平时做好消毒,疫情期间巡查养殖场、屠宰场近70余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