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5月1日至7月31日为自治区规定的禁渔期。根据自治区禁渔期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做好我旗天然水域的禁渔期禁捕工作,4月中旬以来,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2022年禁渔期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禁渔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截至目前,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20余份,出动车辆5次,执法人员20余人次。禁渔期内,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采取灵活多样的监管措施,严厉打击违反禁渔期制度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犯罪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